2014年5月23日上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嘉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等6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