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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6月4日
招商代理政策
(一)、招商原则:
1、各省成立办事处,不设省代理或总经销商,办事处经理由公司聘任。
2、古苇清销售宗旨:创“古苇清”品牌,不做祼价销售。
3、所有市场提货一律现款发货。
4、考虑到古苇清润茶为新产品,本招商政策中未尽事宜需在市场运行中不断完善和调整,故省办事处、市级代理及县级经销商与公司所有签约有效期限均定为一年。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泽中饮料有限公司。
(二)、职责与义务:
一、省级办事处
1. 办事处自行承担费用。办事处经理及业务员工资、补助、提成等和办事处日常开销由各办事处自行制定,从该省总销量提成中开支。
2. 组建该省市场推广团队,建立好经销商网络,下辖每市一名代理、每县一名经销商。
3. 联系、督促该省各市级代理利用媒体做广告宣传。
4. 签约日起三个月启动期,不要求销量额。
二、市级设总代理:总代理由该省办事处经理推荐,报公司备案后聘任。
1. 自行承担该区域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2. 建立好各县市经销商网络。
3. 组建一支推广团队,目的为走访经销商客户推广产品,拿订单,市场管理,市场铺货占有率70%.
4. 媒体广告宣传,电视、线上、地面、店铺陈列开户等费用由地级代理垫付。
三、县级市场:由地级代理招商,报省办事处及公司总部备案开户。每县最少一个经销商。
1.提供仓库,配送人员和车辆。
2.需厂家提供业务促销推广员时由地级代理商确定费用由代理负责。商超开户、陈列等费用由代理负责。
3.该县区域市场占有份额70%以上。
4.提供资金,现款发货,市场销售价格严格按厂方执行。
5.地级代理代表泽中饮料提供广告宣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