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发布日期:2014年6月21日
产品名称:珠峰冰川自涌天然矿泉活水
产品品牌:珠峰冰川
产品规格:333毫升/瓶×12瓶/箱
包装重量:4.7千克
主要成分:(mg/L) 及指标
(不含人工加入二氧化碳本品天然矿物质
含量丰富若有少量沉淀属正常现象)
锂Li+ 0.20-0.50
锶Sr2+ 0.20-0.50
钾K+ 1.5-5.0
钠Na+ 15.0-30.0
钙Ca2+ 30.0-60.0
镁Mg2+ 4.0-8.0
偏硅酸H2SiO3 8.0-18.0
溶解性固体 280.0-450.0 pH值 7.1-7.8
分子团﹤72Hz
水源点:西藏日喀则定日县新木德村珠峰冰川矿泉水
产地及厂址: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岗嘎镇
生产企业:西藏珠峰冰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天然矿泉水(水源地灌封装)
注册证号:(藏)国土资矿水注[2007] 1号
采矿许可:C5400002010128110086634
生产许可:QS5400 0601 0014
标签认可:XZBQ 002-2012
执行标准:GB/8537-2008
保质期:24个月
储藏方式: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晒
招商代理政策
代理商合作:
西藏珠峰冰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诚邀代理商加盟。
代理商合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西藏珠峰冰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方针,通过与区域内经销者建立委托和代理的关系,经过授权使之成为珠峰冰川各级区域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共同营造品牌,与品牌共发展,共同分享品牌价值。
第二章 代理商加盟条件
有共同的理想
第三章 代理商的职责
(一)受销售总公司的委托,负责拟定区域的市场经营、销售等商业活动;
(二)建立本区域的销售体系;
(三)设定本区域的分销通路及销售网络;
(四)结合本区域自身特点,制定其相适应的销售策略;
(五)完成本产品在本区域的销售目标以及完善品牌建设;
(六)有责任和义务执行和维护销售总公司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坚决控制和打击串货行为,以此维护各级分销通路的正当利益,从而提高所有品牌经营者的信任度和积极性;
(七)严格执行销售总公司在全国市场的品牌推广活动和促销活动;
(八)有义务配合总公司协调解决因产品质量带来的客户投诉和公关事宜;
(九)严格执行销售总公司与决策委员会共同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十) 有责任及时反馈终端市场相关信息以及竟品动态。
第四章 代理商的权利
(一)代理商享有的最根本权利是:在拟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经销珠峰冰川产品的权利;
(二)有权设定本区域的商业模式;
(三)有权规划本区域的分销通路;
(四)在保证正常销售活动的基础上,有权设定和撤销二级分销商;
(五)在执行全国统一价格体系的基础上,有权支配各环节的差价率;
(六)在规定的促销费用范围内,有权设计执行符合本区域市场需求的促销活动案;
(七)有权提出在新品开发及市场发展方面的建议。
第五章 代理商的利益
(一)享受一级代理商特许价格;
(二)在共同创业、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分享品牌价值;
(三)通过普及水常识解密健康要素,获得最专业健康用水教育;
(四)以最低成本,超前享受独有的健康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