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类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成品中二氧化碳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碳酸饮料主要成分为糖、色素、甜味剂、酸味剂、香料及碳酸水等,一般不含维生素,也不含矿物质。
(2)碳酸饮料(汽水)可分为果汁型、果味型、可乐型、低热量型、其他型等,常见的如:可乐、雪碧、芬达、七喜、美年达等。其中果汁型碳酸饮料指含有2.5%及以上的天然果汁;果味型碳酸饮料指以香料为主要赋香剂,果汁含量低于2.5%;可乐型碳酸饮料指含有可乐果、白柠檬、月桂、焦糖色素;其它型碳酸饮料:乳蛋白碳酸饮料、冰淇淋汽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