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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5月25日
招商代理政策
一、经销商资质:
1、认可产品前景与企业实力,具有敏锐的快销品(饮料)市场洞察力。
2、具有品牌型企业的合作的成功经验。
3、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销售网络及市场掌控能力。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与可靠的商业信誉。
二、经销方式:
1、采取独家经销制,每个区域只设一家经销商,保障代理商的合理利润。
2、统一价格,不设弹性。
3、全国宣传、推广方案由总部统一发布实施。
4、明确市场奖惩制度,严禁恶意窜货,严禁低价倾销,保障全国经销商利益不受侵害。
三、销售政策:
1、首批进货奖励政策:
经销商首批回款20万元,公司按回款的1%给经销商进货奖励;经销商首批回款50万元公司按回款额的3%给予经销商进货奖励;经销商首批回款100万元,公司按回款额的5%给予经销商进货奖励。凡经销商在2011年4月30日之前回款的可累计计算,享受公司的首批进货奖励政策。
首批建议进货量计算公式:
首批提货量(T)=市场铺货量(P)+合理库存量(K)
市场铺货量(P)=实际终端总数量(Z)x70%x产品单位铺货量(D)
合理库存量(K)=市场铺货量(S)x30%
2、返利政策
经销商与公司签订年度合同时,目标销售额由区域经理与经销商定,且完成目标销量,则按照年度合同所签目标销售额的5%作为返利。
四、利润支持:
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设定合理的利润分配体系,给予经销商足够的利润空间。
五、日常市场费用及促销支持:
公司根据经销商的销售目标和完成情况,按销售额给予不同的市场费用支持,市场费用根据经销商的回款额,公司和经销商共同商定投入方案,方案实施后,达到公司要求的公司在费用额度内进行核销,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