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发布日期:2016年4月7日
招商代理政策
研制开发了能补充人体必需各种微量元素,促进人体健康的新沃系列产品。现面向全国招商,相关政策如下:
一、价格:全国统一供货价格(见价格表)
二、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三、经销方式:城市分渠道设立总经销商,县级市设分销商。
四、经销商条件:
1、经销食品、酒类、饮料2年以上的大型批发商或商贸公司优先;
2、能够建立完善的当地批发网络和大型超市、卖场等终端网络,特别是美容会所、餐饮、政府部门、企业团购、军队团购等特殊渠道网络;
3、充足的资金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愿意在合同期内重点开发新沃饮品的销售渠道;
4、业务队伍健全,销售、促销、配送等管理制度完善;
5、个人对新沃产品有浓厚的兴趣,有资金实力的。
五、首付款要求:省会城市、直辖市总经销首次进货不少于5 万元,其它地级市不低于 2 万元;渠道经销商省会城市,直辖市首次进货不少于 5 万元,其它地级城市不少于 2 万元。
六、地区约定销量:根据公司在招商地区的销售计划约定的协议销量和前三个月约定销量。
七、市场支持政策经销商商超支持政策
1、对当地标志性的KA卖场(人气好,效益好)可提供条码费支持;
2、对当地人气好,销售量大的商超可提供地堆促销,并提供促销员支持;公司负责促销员熟练掌握蓝莓相关知识的培训;
3、对中小型商超可选择性提供端架陈列,及展位拓展费用;
4、公司提供的各种宣传物料将根据经销商的具体情况提供。
5、对完成公司每月销售计划的经销商,公司将提供一定的业务员工资补贴,补贴金额数量将视完成情况而定。
6、对完成全年销售计划的经销商公司将提供配送车的奖励。
经销商酒店销售政策
1、针对公司确定的酒店经销品种因各地酒店的进场费标准不统一,弹性大的特点,为避免经销商与厂家发生矛盾,将统一提供进货总额的---%做为经销商的进店费补贴。
2、为确保经销商的瓶盖促销及时到位,公司将按莓满天下瓶盖---元/个,做为对经销商的销售支持。
3、对完成销售计划的经销商公司将提供业务员工资补贴。
4、因本公司提供的价格全部为不含税单价,各地经销商需要发票的将按实际需要额10%收取发票税金,税金由经销商承担。
5、公司提供的各种宣传物料将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