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发布日期:2015年4月1日
招商代理政策
对省市级代理商合作要求
1、省级代理:首次打款不低于100万元,全年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200--1600万元,三个月内全省70%以上地市建立分销渠道。
2、地市级代理:首次打款不少于20万元,全年累计销售额不少于300万元。
县市级代理:首批进货不少于6万元,全年累计销售额不低于60--120万元。
代理商资质要求
1、工商局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商业信誉良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市场开发能力。
3、是当地主要大型超市的现有供货商,具备完善的卖场配送体系。
4、在经销区域内经营一线/二线食品饮料品牌,拥有较强的零售终端和分销渠道。
5、具备经销区域内的全通路物流配送能力和较好的渠道控制能力。
6、能够独立策划和实施公关、促销、广告等活动。
7、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和业务人员。
8、认同“和才”品牌、产品发展前景,并充满信心。
市场支持与服务
1、“和才”品牌产品使用权:在猫王总部的授权下,享有“和才”品牌的使用权;可使用“和才”品牌商标制作发布各类广告。
2、优先权保证:与“和才”果汁营销中心已签订合同的经销商对总公司后续开发的新产品享有优先签约权,并优先享有一系列的新产品优惠政策。<
3、全新的经销商利益保护体系;根据合同约定的区域,实行严格的区域保护政策。“和才”果汁营销中心与每个区域经销商签订《防串货协议》,采取缴纳市场渠道价格及销售区域维护体系保证金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区域间窜货的可能性。
4、年度销售奖励政策:经销商与公司签订合同期满后,公司依据经销商实际完成的销售额给予不同政策的奖励。
(1)实际销售额合同额80%;不予奖励。
实际销售额合同额80%;按1%奖励。
实际销售额合同额;按1.5%奖励。
实际销售额;按2%奖励。
以上所有奖励以产品形式进行兑付(按当时执行的供货价计算,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
5、市场支持:
(1)总公司与经销商签约三个月之内,总公司为经销商提供2%的试饮品(以实际发货数量核算);
(2)总公司为经销商提供人员费用支持3%,(以经销商实际回款额核算)。以产品的形式随货搭赠。
(3)总公司为经销商提供陈列支持3%(以经销商实际回款额核算)。
以产品的形式随货搭赠。
6、其它支持:根据各个区域的市场特点,提供部分的活动推广费用、客情关系维护费用。免费为经销商培训销售团队及制定合理的促销方案。
7、调换货解决方案:
(1)总公司保证所供经销商货物的产品质量,在产品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总公司负责调换。
备注:A:调换货条件: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公司给予退换货。如过期产品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不予退换货。(人为因素:破损、日晒、鼠咬、潮湿及挤压等原因而造成产品不完整、变形等)。
(2)不属质量问题,公司不退换产品(特殊情况下:出厂日期在三个月以内的产品,经销商如要调换产品需填写《调货清单》报区域经理审批,总公司视情况帮助调换或市场间相互调度,经销商需将总公司当批次赠与其的政策(赠品),如实返给总公司,经审批按出厂价格六折调换其它产品),在货品调换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8、打款方式:
(1)现金付款,款到发货。
(2)经销商付款时,要汇至总公司指定的汇款账号。公司指定的《汇款账号》都加盖有总公司的公章或公章复印件,否则出现货款汇错的情况时总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汇款帐号查询、核实电话:0315—6489188。
(3)从经销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客户没有把首批货款或订金汇到总公司账号上,经销合同自动作废。
9、订货及发货:
(1)经销商提前七天报计划给总公司。
(2)经销商打款后,要把订货单和银行凭证一并传到总公司指定的传真号(0315-6383799),总公司凭经销商订货单或订货单传真件才给予发货。
(3)总公司收到经销商货款后,除不可抗拒因素外,5—7日内将经销商所订产品发出。发货时及时通知客户发货日期、司机电话及大致到货时间。